股票基础之股票回购基本形式介绍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目标企业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企业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被企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

一是目标企业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

二是企业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企业购回的股票在会计上称为“库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企业购回,其结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数量减少,假设回购不影响企业的收益,那么剩余股票的每股收益率会上升,使每股的市价也随之增加。目标企业如果提出以比收购者价格更高的出价来收购其股票,则收购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购价格,这样,收购以计划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从而导致其难度增加。实施股份回购必须考虑当地企业法对回购的态度,美国许多州的企业认为,仅为维持目前的企业经营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而取得本企业股票的违法的;但如果是维护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而争夺控制权,实质上是为了维护企业利益,则回购又是可以允许的,我国《企业法》明文禁止企业收购本企业的股票,但为减少企业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企业股票的其他企业合并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