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股份回购策略需要注意几点:
1)对上市企业的股份回购,各国规范不一。日本、香港、新加坡等地禁止,英、美加拿大和一些欧洲国家在附带条件下则是准许的。中国企业法第149条第1款规范:禁止企业收购本企业的股票,但为减少企业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企业股票的其他企业合并时除外。针对股份回购的做法,收购方往往向证券经营管理部门或法院控告它违反证券交易法。
2)股份回购与红利分发哪个更有利,紧要取决于企业处于何种纳税部位。如果满足下列条件,股份回购是有利的,否则,分发红利更有利。其条件是:T>g(1一b),其中T是边际所得税率,g是资本收益税率,b是基本所得税率。假定资产所得税率为30%,基本所得税率亦为30%,那么当边际所得税率高于51%时,股份回购对股东有利。
3)回购股份在实战中往往是作为辅助战术来实施的。如果单纯通过股份回购来达到反收购的效果,则往往会使目标企业库存股票过多,一方面不利于企业筹资,另一方面也会影响企业资金的流动性。目标企业财务状况是制约这一手段的最大因素。
4)绿色勒索者或收购狙击手往往佯攻逼迫目标企业溢价回购自身股份,以此套取可观收益。所谓绿色勒索。其基本内容是:目标企业同意以高于市价或袭击者当初买入价的一定价格买回袭击者手持的目标企业股票,袭击者因此而获得价差收益。同时,袭击者签署承诺,保证它或它的关联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不再收购目标企业,即所谓的“停止协议”。